【本文由“惘筌”推荐,来自《海南省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启动通告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封关的这个“封”字引发了多少误解。
有什么可以误解的。封关指的是关境管理的区别对待,海关管货不管人,边检管人不管货。货物和消费品的我概念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有明确区别的。海关管「货物」,封关的关对应的是海关,如果「非个人自用」「消费品」,自然就算货物。买的太多超过个人自用范畴或者明显的非自用属性,排除「消费品」性质,落入海关管理的「货物」范畴。
如一次带来5个苹果手机,而且都没有拆封激活,那么虽然从免税消费店购买的,价值4万元,虽然没有达到海南离岛免税消费的上限10万元,也会被认为具有明显的走私倾向,落入海关重点核查都没有范围。因为此人此时是走私进口「货物」的嫌疑人,而非购买离岛免税「消费品」的消费者。
专业的概念不可能人人懂,但法律条文按规定公布公开的,不能以不懂法而抗拒法。海关的「职权」,「封关」定义,「消费品」和「货物」的区别……等都有明文规定,并依法公开公示,不懂可以去查去问。海南封关的定义已经公示多年,国新办也在央视公开直播过新闻发布会。已经依法明文公示,并对相关概念在同法条、政策公示里写明,可以依法查询。
需解释的概念不能因为一部分老百姓不懂,就换成大白话概念,否则就会南辕北辙,弄成专百姓不懂专业的人也不懂,两头堵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